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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满一年可否提前还款?

日期:2025-10-17 16:48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诉求类型:咨询

  诉求时间:2025.10.15

  具体内容:

  我在宜昌发布上看到9月份市里发了一个政策,就是《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的若干措施》,其中有一条是“取消公积金还贷满十二个月后才能提取,每次提取间隔一年的规定。”我觉得这个政策非常好。刚好我是今年1月份在宜昌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现在这个政策出来了,是不是就可以用我们夫妻两个的公积金把贷款提前还掉一部分了呢?

  解答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关心的问题实则为公积金提前还款和还贷提取两个问题,现与您交流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前还款

  《宜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在按时足额还款12个月以后,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宜昌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要求,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条件之一为“贷款发放满一年后方可首次申请”;同时,在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与宜昌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也明确约定,“第八条 ......借款后时间未满1年(含1年)的,不得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因此,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须在还款满12个之后方可进行。提前部分还款首次办理后,后期再办理无间隔时间和次数限制,只是每次提前部分还本金额不低于1万元即可。

  二、关于还贷提取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19日印发《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明确取消现行公积金有关限制规定,其中一项事关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业务,即“取消在还贷满12个月后才能提取,每次提取须间隔1年的规定”。此项政策调整是基于帮助借款人减轻现实还款资金压力的考量。缴存人办理住房贷款后,以还贷事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可随时多次申请提取,每次可提取额度为截至提取日该笔贷款累计还款金额减去累计已提取金额(含使用公积金还款金额)。

  综上,您若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需待还款满12个月之后申请办理;您若有自有资金还款金额,可随时申请提取公积金。

  后期您有任何宜昌公积金业务疑问,可随时拨打0717-12329服务热线,有专业客服24小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