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湖北福久门业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6-05-15 16:32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关于向湖北福久门业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房公罚决〔2026〕001号)的公告
单位名称:湖北福久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09782346G
法定代表人:邹荣满
单位住所地:宜昌市猇亭区云池居委会六组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何昌用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房公罚决〔2026〕00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房公罚决〔2026〕001号).pdf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