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送达《核查函》的公告
日期:2026-04-17 10:44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关于向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送达8份《核查函》
(文号:NO.2026050004至NO.2026050011)的公告
单位名称:宜昌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BLNYG731
法定代表人:魏明明
单位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檀树溪大道以东、港盛路以北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尤德斌等8名职工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8份《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核查函》(文号:NO.2026050004至NO.2026050011),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核查函》(文号:NO.2026050004至NO.2026050011).pdf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