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日期:2025-09-17 08:45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石仙阅读量: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就规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网签备案合同作为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材料,即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中心以购房合同总价与抵押物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作为抵押物价值。
二、本通知印发前,中心已受理未发放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印发后,中心新受理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