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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的通知

日期:2025-04-10 17:26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石仙阅读量: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根据公积金业务需要,中心进一步完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第二条第4项内容,“《个人信用报告》‘公开信息’中‘判决信息’显示借款人有诉讼案件,且‘案件状态’未显示为‘执行完毕’或‘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显示为‘否’的”,调整为“《个人信用报告》‘公开信息’中‘判决信息’显示借款人有诉讼案件,且‘案件状态’未显示为‘执行完毕’的”。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1日起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