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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22-01-04 11:19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三级审核员阅读量:

  2021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职、执法为民,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一)着力压实依法扩面工作责任。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法规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中心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靠前指挥,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推荐制度。撰写的《住房公积金视角:宜昌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被市委工作简报刊登采用。多篇署名文章分别在国家级行业期刊、地方党报党刊发表。全程自主备课,在市政协知情明政座谈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专题报告,参加录制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助力打造滨江宜居之城》。多次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引导企业正视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作用并依规建缴。将依法扩面任务分解到每名干部职工,挂图销号、纳入考核评先一票否决事项。

  (二)持续完善依法扩面工作机制。争取市政府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写入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宜府办发〔202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抓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任务,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6个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宜昌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作为住房保障考核内容之一。

  (三)联动形成依法扩面工作合力。按照《意见》要求,主要负责人带队依次到9个县市区政府,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座谈,讲清依法扩面的重要性、必要性,引起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先后出台了住房归集扩面规范性文件。迅速建立与相关市直单位的常态沟通机制,推动《意见》落地实施。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已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纳入“十佳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提名企业”评选一票否决事项。市人社局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市财政局按全口径指导本级财政预算的298个单位编制了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同时将各部门公积金编制和执行情况纳入历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市审计局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审计项目,对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对88家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督导各所属单位依规建缴住房公积金。

  (四)不断营造依法扩面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国家审计署审计专项整改,明确“开户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社保”整改标准,继续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交人数50人以上且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556家企业宣传制度,向企业业主讲清缴交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开户建缴。截至11月底,已开户企业341家,为职工新开设个人账户2.4万个。针对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制性认识不足的问题,采用直面群众、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在楼宇电梯、公交视频、核心商圈、东站枢纽等受众面广的地点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参加全市“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宜昌市民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二、持续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一)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修订《宜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学习借鉴广州、杭州等地成熟执法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投诉受理、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自查整改,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依据、主体、投诉举报途径等信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有关要求,制定不予处罚事项等“四张清单”。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分层推进、重点攻坚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以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为重点,随机抽选88个执法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旨在为劳务派遣职工等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制度保障。截至11月底,已督促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32家单位新开单位户,新增缴存职工5681人,向经反复宣传后仍拒不建缴的4家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书。

  (三)扎实开展投诉线索行政执法。坚持有求必应,认真做好职工投诉举报接待登记工作,并及时调查处理。2021年以来,共受理职工投诉件28起,涉及职工126人,其中协商解决20起,帮助职工追回少缴资金433.8万元。金宝乐器、柏斯琴行、长青(湖北)生物科技等一批行业内知名企业在中心指导下依规建缴,新增缴存职工3679人。

  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报告,并按照会议审议意见积极整改。这是宜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首次接受人大专项审议。自觉接受宜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监督,向管委会第21次会议报告了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2020年度报告以及宜昌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提请审议了重大事项。《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宜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大会审议前,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征求意见建议和法律顾问法制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二)完善管理制度。坚持把归集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工作来抓,围绕“有利于推动归集扩面”完善细化管理制度。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风险管控措施,将县市区归集扩面成效与贷款项目风险管控挂钩,推动县市区财政足额保障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制定《受托银行参与归集扩面工作奖励办法》,将银行主导新增的归集人数与存款额度挂钩,激励银行参与归集扩面。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按企业经营状况严格缴存基数标准,推动上市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其他企业为职工依规提高缴交标准。

  (三)开展法治教育。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做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保密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治专题学习。

  2021年,中心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治宣传效果偏轻偏重。非公有制企业宣传效果较差,较多职工未纳入制度覆盖、纳入制度覆盖的职工缴存基数低于规定标准的问题依然存在。

  2022年,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扩面”中心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运用,着力督导用人单位依规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增进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