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关键时期,也是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更加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宜昌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认真总结了“十三五”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成就,围绕“两个走在前列”和“进入全国50强”奋斗目标,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主要工作指标和任务措施,以引领和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评估
“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建厅的监督管理下,坚持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推进政策、业务、服务创新,各项业务指标保持较快增长,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1.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含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下同)累计新增缴存单位4013家,年均新增803家;累计新增缴存人数18.97万人,年均新增3.79万人;年归集额从34.43亿元增加到67.85亿元,年均新增6.68亿元。缴存额度上限上调至4376元,比期初增长45.87%。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491.96亿元,比期初增长134.47%;缴存余额212.7亿元,比期初增长110.03%。
2.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0.08亿元,提取率从70.58%降至57.75%。5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1万笔、137.44亿元,年均0.78万笔、27.49亿元,分别下降32.26%、10.72%。全市累计贷款总额增至247.06亿元,贷款余额140.45亿元。
3.资金精益化管理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共实现增值收益14.14亿元,平均增值收益率1.79%。5年共为缴存人结息9.95亿元,其中2020年结息2.63亿元,比2015年增长228.75%。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6亿元,显著提升了贷款风险防范能力。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79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4.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完成全市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全市资金统筹使用,提取使用政策规范统一,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修订《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完善管委会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增加县市区委员数量,运行体制和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启动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四统一”改革,第一阶段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5.“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打造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并实现业务办理全覆盖,“网上办”成为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主流。开发上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绝大多数涉企业务网上办理,让企业“少跑路”。高标准建设宜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渠道包含个人网厅、网站、微信等13种,91%的个人业务网上可办。
6.“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严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66.03%,低于住建部规定的85%警戒线。“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扶贫资金992.7万元用于各扶贫项目,抽调11名干部脱产驻村。10个精准扶贫联系村全部脱贫出列,586户建档立卡扶贫户、159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7.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信息化审计监测系统,实现业务实时审计监管,业务操作全覆盖稽核。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要求,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岗位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稽核检查,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的高效使用和安全完整。
8.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实现了干部职工零感染,疫情防控零失误。落实中央、省、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精神,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等政策,共为60家单位9260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2593.15万元;为54家中小企业及民办学校3383名职工降低缴存比例,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556.4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在加快发展中,还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影响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1.制度覆盖面不足,政策宣传有待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城镇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作用、特点知之甚少,其中单位(企业)负责人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普遍性和强制性,以及对企业发展和稳定队伍的重要性,导致对建立公积金制度、提高缴存基数动力不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企业)职工不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以及维权路径,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长期受到侵害;灵活就业人员不了解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政策,导致购房成本高企;公积金缴存人不了解如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导致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误解。
2.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管委会委员带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中心及各县市区营业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不足,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够,未充分宣传住房公积金对改善民生和就业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科学健康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等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单位文化,在工作推进上未形成合力。未充分调动银行力量抓归集扩面,抓个贷发放,抓逾期催收。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未完全理顺,存在部门间、员工间推诿扯皮现象。政策制定和出台未经过充分调研和评估,政策调整过快过频,导致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同时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公信力。
3.干事创业能力和精神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第一学历为初、高中的占56.67%,整体学历偏低。部分干部职工缺乏主动学习提高的意识,满足于按部就班,对工作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未结合工作岗位深入研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中心整体未形成统一意志,部分干部职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较为严重,缺乏整体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足。部分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淡化。中心的绩效分配、评先评优、职称聘用等体制机制不健全,没有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没有凸显奋发有为的正确导向。
4.党风廉政建设效果不彰,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十三五”期间中心在巡察、审计中发现诸多问题,多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的惩处,极个别被追究法律责任,凸显出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没有落到实处,思想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入行,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有待增强。制度体系不健全、不规范,内部管理存在诸多风险点和漏洞。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
5.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力,风险管控有待加强。贷款权证管理未完全理顺,贷款抵押不到位带来的巨大风险始终存在。历史数据清理陷入瓶颈并进入攻坚阶段,整改进展趋缓。新的信息系统上线后各地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产生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国家审计署反馈的应缴未缴问题整改推进缓慢,归集扩面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未清理到位,旧设备未及时报废,新设备难以补充。
二、“十四五”时期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发展趋势
(一)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也面对比以往时期更多、更难以预见和把控的风险挑战。
从国际国内角度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为我们赢得战略主动创造了有利外部环境,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为我们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从全省角度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提供了强力支撑,伟大抗疫精神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作为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的省份,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
从全市角度看,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机遇挑战叠加期。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宜昌建设发展,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经济布局,其中大力支持宜昌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的区位、资源、产业、市场、生态等优势明显,经济向上向好发展的势头强劲,但经济增速逐渐趋缓,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
从住房保障角度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更高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满足不同类型群体的多样化住房需求,特别是要将以进城落户农民为主体的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努力实现在职职工缴存全覆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率,着力缩小地区差别、行业差别、个体差别,通过更多途径解决和改善缴存人住房问题,逐步提高社会总体住房保障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重要创新转型期。
一是在经济新常态下,住房公积金在稳增长、促消费方面的作用将日益显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从以保民生为主,向保民生、稳增长、促消费并重转变。
二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受惠部分职工,逐步向覆盖全体在职职工转变,并不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覆盖范围。
三是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从主要满足城镇居民购房需求,向满足不同阶层家庭的不同基本住房消费支出的需要转变。
四是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保持中高速增长,贷款发放规模波动上扬,贷款回收规模增长缓慢,将成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常态。
五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服务从高度依赖于人力投入,全面向依靠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转变。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房住不炒”的工作定位和 “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部署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扩大制度覆盖、推动提质增效、坚持保障民生、有效满足刚需、强化内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努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努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和“进入全国50强”奋斗目标,为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领导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具体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归集扩面、行政执法、政策调整、创新服务等方面充分体现人民立场,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安居梦。
——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自觉地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有效保障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切实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对标对表外地先进做法,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中的公平正义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走创新发展道理,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归集扩面是一切公积金工作的基础,积极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住房公积金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惠及面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稳定住房消费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行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地区差别、行业差别、个体差别进一步缩小,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更加严格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实现公平、公开、高质量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走在全省、长江沿线城市前列,年归集额在“十四五”期末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中心50强。
2.具体指标。年归集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计划分解详见附表),年归集额排名每年进位3-4位;提取率保持在55%-65%之间,确保更多资金用于支持缴存人贷款购房;个贷率保持在85%以内,贷款逾期率低于0.5‰,防止发生资金风险;贷款市场占有率保持在20%以上,最大限度实现住房公积金内循环。
四、“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
2022年,宜昌公积金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房住不炒”的工作定位和“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确保新增归集额、增值收益等业务指标保持全省同等城市首位,向市县两级财政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亿元(其中市财政7000万元),为“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和进入全国50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归集扩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让住房公积金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社区、进乡镇,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加大公积金政策的落实力度,把缴存范围延伸到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和新市民,大力完善非公企业灵活缴存机制,推广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三是推动归集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以及合同工、聘用工、劳务派遣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四是主动热情受理职工投诉举报,强化公积金催建催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扩面促缴行动,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企业效益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市县属事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强化公积金制度强制性。六是积极探索将住房公积金缴交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信用体系评价等结合,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
(二)坚持保障民生,满足住房刚性需求。一是综合房地产市场形势、缴存人实际需求、资金使用情况等,科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二是严格控制非住房消费提取,确保资金用于解决缴存人住房问题。三是着力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力争在推进宜昌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四是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有条件支持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贷款需求,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公积金存贷转换,实现资金和客户体内循环。五是贯彻落实中央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部署,研究推行城区及县市区差异化政策。六是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新途径,积极争取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
(三)坚持多措并举,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一是探索市场化配置资金,有效盘活存量贷款资产,形成充满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对资金余额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设置资金控制线,提高增值收益。三是完善银行评分机制,健全大额资金配置规则,加强日常存量资金的监控及预警。四是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扩大贷款利息收入,确保更多资金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四)坚持底线思维,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严控流动性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走势研判,合理控制提取及贷款总量。二是严控骗提套取风险。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政策,减化提取证明材料,强化异地购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真实性审核。三是严控项目风险。与不动产、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项目销售情况、房地产企业信息和项目办证情况、产权办理情况等。四是严控贷款逾期风险。与住建、人行、不动产、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时掌握借款人产权查封和抵押情况、借款人信用情况等,进一步优化权证办理流程,依法维护缴存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五是严控管理风险。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手段,完善内审制度,推进业务审计全覆盖,加强政策审计监督,做好年度财务审计,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五)坚持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要求,积极争取改革试点,严格落实改革任务,促进宜昌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分支机构“四统一”改革第二阶段工作任务,适时将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人财物全部纳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统筹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三是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大力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跨市业务通办,深化城市间业务领域合作,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提高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四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科学制定科室部职责边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五是建立健全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银行的沟通联系机制,借助多方力量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六)坚持“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在区块链和大数据的支持下,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优化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实现更多业务异地办理,努力实现业务办理“零材料”。二是不断提升和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服务体验,进一步提高业务上网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双贯标”要求,全面清理历史数据,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四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逐步推进信息系统由“数据双活”向“业务双活”发展。五是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推进新技术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六是高度重视系统和信息安全,建好系统防火墙,加快数据异地容灾备份。
(七)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考核体系。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使制度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基层班子建设,配齐配强中层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加强阵地建设,建好服务大厅、道德讲堂、党建活动场所等。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分配体系,将绩效考核指标化、日常化、经常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盘清资产家底,做到账实相符。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联系村现代化建设。六是整体推进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档案达标、八五普法、计划生育、老干部、统战、保密、统计等工作,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八)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探索支部会与业务工作部署相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讲堂”等形式,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掌握运用建党一百年宝贵经验,激励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安居梦不懈奋斗。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处理舆情。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分级有据、分类有序的党组织,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形成设置科学、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工作有效的基层党组织体系,让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彰显。四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党委从严、纪委从实,又严又实,落细落小”工作思路,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干事创业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五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党建考核评价制度等党建工作推进机制,使中心党建工作制度系统完备、运行更加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