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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5-07-17 16:40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中心阅读量:
 

因工作需要,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营业部柜员及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接线员共计6名,参加招聘的人数与录用人员比例须达到3:1以上,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后出生),身高:男性170㎝以上,女性163㎝以上,形象气质俱佳;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使用流利、标准的普通话,声音甜美,有播音经验者优先;
   4
、能熟悉操作常用的办公系统软件;

5、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与服务心态,较强的团队作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协调管理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2787(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地点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401室(一马路24号,联系人:伍岚芬,联系电话:0717-6236717)。

2、报名表在宜昌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审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条件,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制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600/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个人纯收入标准为2000/月。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7